安全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保证安全装备始终处于有效状态,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保管、正确使用,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2.1安全装备:配置在设备、设施、库房上的起保障人员安全的所有附属装备,如防护罩、冲淋装备、洗眼器、安全护栏、平台、钢梯、护笼等;以及保障设备安全的所有附属装备,如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备、报警装备、防雷装备等.2.2个人防护用品:保障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穿(佩)戴的用品,如防尘、防毒、噪音、高温、低温、静电、电击、坠落.3.安全装备管理3.1各种安全装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按规定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3.2各种安全装备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3.3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有关安全装备定期进行专业检查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3.4安全装备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临时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4.个人防护用品管理4.1根据作业性质和现场条件(如空气中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正确选择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和器具4.2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并铅封,主管部门应定期检查.4.3建立个人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4.4对员工进行个人防护用品的教育培训,使员工了解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用途,并能正确穿戴和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