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经侦执法工作提高其工作效率文章标题:规范经侦执法工作提高其工作效率经济案件是一类特殊复杂的刑事案件,在执法实践中使我们深刻体会到,经侦执法活动是经侦部门打击经济犯罪,树立执法权威的关健,规范经侦执法活动,履行法定职责,已成为新形式下摆在公安经侦部门面前的一需重要任务
下面就当前经侦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规范的表现成因及对策分析如下:一、找出经济案件不规范的现象(一)立案不规范
其表现一是盲目立案
这种立案现象在经侦部门成立伊始就比较突出,特别在新《刑法》实施之前表现尤甚,只听取报案人的陈述,忽略了证据的全面性、关联性、连续性,未经认真的初查审核工作就予以立案,以至造成冤假错案
二是该立案的不立案
有时执法人员对经济案件的犯罪要件研究不透彻,只凭表面现象便做否定结论,导致该立案不立案,另一方面表现在受“关系人”的干预,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情况
三是立案主体间协调不力
公安经侦部门侦办的经济案件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有较强的关联,但因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缺少沟通,未能建立起信息共享、信息交流、相互移送机制,造成立案主体间的协调不力
(二)认定不规范
一是对主体的认定不规范
部分经济案件对主体有一定的特殊要求,有些罪种往往因主体身份的不同而影响到案件的性质,而部分侦查人员不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忽略了犯罪构成的主体特定方面,使案件不能正确定性
二是对主观方面认定不规范
经济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一般都有以“非法谋利”或“非法占有”目的
在办案中,有些侦查人员常常把对“非法谋利”或“非法占有”的认定局限于犯罪嫌疑人的口头交待,而忽视犯罪行为与“非法谋利”或“非法占有”之间的因果关系,往往把犯罪行为与目的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不能全面通过证据来反映和证实其犯罪的动机目的
三是对犯罪客观方面的认定不规范
客观方面的认定是查结案件的基础,只有查清楚所有涉案事实形成的前因后果,各第1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