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也应做到“以人为本”没有考核的制度,是没有约束力的,没有约束力的制度,如同白纸一张,失去其存在的意义
制定出来的各项规章制度,只有不折不扣的执行,才能达到预期目的,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然而制度的执行,尤其是违章的考核,不能死抠教条,不分青红皂白,也应做到“以人为本”
严格执行制度对不对
但严格执行条文也要入情入理,这样做对不对
在执行制度的实践中,对于那些一味追求严格,不问实际情况,动不动就按某条某款要求进行处理的做法,常常得不到应有的效果,原因在哪里
主要是严格执行和入情入理相结合不好,忘记了制度也是有人来制定的,不可能尽善尽美,完全恰中实际因素;另外,用制度来管人,其根本目的也是为了达到教育人,若能做到“以人为本”,灵活运用制度本身的积极作用来调动被管人员的积极因素,那不是更加完美
若能在入情入理的环境氛围中去严格执行制度,岂不是更能激发人的自觉行动
举发生我单位的两个考核事例,或许更能说明“以人为本”的重要性
我单位某车间一位女工,因家里有急事,需要提前离开岗位,便去考勤员处办理了离岗手续,谁知车间在抽查考勤时,发现他不在岗,班组也真把这件事忘了,于是车间就按常规进行了考核,并公布于众
结果次日该女工便向车间有关领导反映,未能如愿而发生多次大吵大闹
这件事该如何处理才算稳妥呢
提前离岗不对,被严格查岗发现考核是对的,但问题就出在这件事的处理方法上欠考虑
发现该女工离岗,又核查离岗登记手续属实,这说明她确实有急事,也并不是不愿意遵守纪律,这就应该把这件事进行冷处理,等她来上班后,一方面把查岗不在的错误性质告诉她,一方面也了解一下她提前离岗的实际原因,再结合她本人当时态度和以往遵纪表现,综合分析后给与处理,肯定效果会好得多
这样做,既争得了员工的理解,又使制度得到较理性的执行,同时又赢得了员工的支持,从而更能促进广大员工对制度更好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