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我国商业预付卡的建议与对策商业预付卡以预付和非金融主体发行为典型特征,按发卡人不同可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专营发卡机构发行,可跨地区、跨行业、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预付卡;另一类是商业企业发行,只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服务的单用途预付卡
近年来,随着现代化支付手段的逐步推广和应用,以商业信用为支撑的商业预付卡作为商业企业扩大市场占有量并获取巨额利润的有效手段,已成为商场及其他行业的一种重要支付手段
商业预付卡在减少现钞使用、便利公众购物、刺激消费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负面的社会问题
本文结合我国现行法律规范,提出完善商业预付卡市场的具体措施,旨在维护消费双方权益,消除由此带来的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金融秩序
关键词:预付卡金融秩序发行制度>>一、建立严格的预付卡发行制度预付卡在工商业,尤其是百货餐饮饭店娱乐业中应用十分广泛,基于交易安全和信用保障考虑,经营者若要发行商业预付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成立条件
鉴于目前监管体系不完善及社会信用体系不成熟,发行方式应采取核准制,即由发卡人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向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充分告知包括姓名商号或名称及地址在内的真实情况,还必须告知准备发行的预付卡种类金额及未使用余额等信息
监管部门对发卡人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实质性审查,对发卡人营业性质、注册资本、投资总额、经营规模、营业额及利润信用等情况进行实质性审查
如果准许发行,还应根据对发卡人信用等级不同区别两种情形
一是对信用等级不高的发卡人,其所收取的预付卡销售款项应委托第三方予以托管
实际操作中,发卡人可先与资金托管银行签约,再向消费者出售预付卡,预付卡销售金额托管于银行
消费者可在发卡人处消费后,相应的预付款项才转入发卡人账户
如果没有消费,则预付款仍在资金托管银行设置第1页共6页的专用账户中,一旦发卡人出现经营问题,消费者可向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