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餐管理制度2禅家岩镇中心小学“营养餐”管理制度1、学校必须成立“营养餐”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或总务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
领导小组对食堂的0财0务、经营情况、饭菜的质量、价格、卫生安全、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每学期要召开2次以上会议,定期听取学生、学生家长和教师提出意见,并将合理化建议提交学校行政会研究落实
2、学校食堂一律由学校集体经营管理,不准个人承包或变相承包
3、学校食堂应遵循保本经营的原则,学生“营养餐”只能将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纳入成本核算,燃料费、炊事员工资、厨房用品等一律不得纳入成本
出售给学生的饭菜要明码标价,确保数量和质量
4、学校应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设立独立的“营养餐”专账,并纳入学校财务核算
5、学生“营养餐”补助款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或学生家长,应由学校统一管理,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支出
6、学校应设立“营养餐”公示栏,将每日菜谱、“营养餐”价格、“营养餐”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7、学校应加强饮食从业人员管理,定期进行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
禅家岩镇中心小学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学校食堂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学校要加大对食堂的管理力度,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树立“规范操作,安全第一,文明经营,服务为主”的经营理念,坚决杜绝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
2、学校“营养餐”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食堂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督查等方面的工作
3、食堂应当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
设施设备布局合理,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相对独立
严禁自制小食品、鱼、肉类、油炸食品;严禁出售冷、荤凉菜;严禁购进难以辨别保质日期的食品
4、保持食堂整洁卫生
各种餐具,都要按规定程序消毒后方可放入保洁柜内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