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分包、外协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改)外协施工队伍管理制度(试行版)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2010年1月20日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生产系统各外协施工队伍的管理,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使外协施工队伍的管理工作更趋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2.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生产系统各外协施工队伍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2.2本标准适用于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生产系统各外协施工队伍。3职责3.1安全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生产系统外协队伍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设备外委部门对外协单位的管理情况;负责对外协施工单位的检查、考核工作。3.2安监部门负责外协施工队伍的安全、质量、文明生产等监督、考核管理工作。3.3设备外委部门负责外协施工队伍的技术管理、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3.4外委施工队伍负责承包工程的施工及施工中的安全、质量、工期管理。4管理内容与方法4.1总则4.1.1外协施工队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严格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管理、文明生产、设备消缺等各项规章制度。4.1.2设备委托部门应把外协单位纳入自己部门并用部门管辖班组的标准对其进行严格管理。4.1.3设备委托部门应及时指导、督促、协调在施工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安全生产部对应专业。4.1.4设备委托部门对外协单位存在的不合适项目应及时下发整改通单,并监督外协队伍按期进行整改。4.1.5外协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的工期完成各项检修任务。4.1.6外协施工单位应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的和业务水平。4.2安全管理4.2.1外包工程实行业主负责制的原则,严禁以包代管。4.2.2工程协议书签订前,施工单位应与公司安监部门签订《外包工程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4.2.3施工单位承接工程后不得再行转包。4.2.4外协施工单位全体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工作前必须对其进行入厂安全教育。4.2.5外协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佩戴由公司发给的入厂通行证(安全教育合格证),着装符合《安规》要求,按规定正确戴好安全帽。4.2.6外协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安全、文明生产的规定,在指定的地点施工,施工时严禁违章作业,严禁触、碰运行中的设备,遇到问题立即与施工管理人员联系,并接受设备管辖单位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4.2.7较大作业项目开工前,各设备管辖单位应对外协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4.2.8公司各部门有权对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不服从管理、违反厂纪厂规的施工单位进行制止、纠正、直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施工现场。4.2.9外协施工队伍自备的施工机具、器具,由施工队伍负责检验,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应给施工人员配备足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4.2.10外协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4.2.11外协施工单位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因工作需要需更换或增加人员时,必须履行安全管理手续,经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持证上岗。4.2.12在生产区域、电力设备、设施及其它汽、水、电等公用系统内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禁火区域动火工作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4.2.13设备管辖部门和外协施工单位各设工作负责人一名,共同承担监护职责,外协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应经过设备管辖部门培训合格,并经安监部门公布。4.2.14设备管辖部门管理人员、安培主管以及公司安全监察主管应经常对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工器具、施工机具、器具、劳动防护用品等不符合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的违章现象,应按照《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若不按期上交者,由安监部书面通知设备部、财务部等有关部门按合同要求处罚。对不服从管理的有权停止其工作。4.2.15如发生人身事故或不安全情况负责,外协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报告安全监察部门,待重新做好安全措施,经允许后方可再次开工。4.2.16外协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按时到安监部门参加外包工程安全分析会,总结安全情况,交流经验,接受教训,对无故不参加者对其进行考核。4.3文明施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