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探讨2003年,SARS在中国的发生、发展、扩散和蔓延,对国内和国际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SARS使全国人民尤其是卫生系统的干部职工经历了一场严峻的考验
回顾SARS防治的历程,特别是在SARS防治的初期,对这场突如其来的瘟疫,相关部门在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中表现出来的指挥不灵、信息不畅、储备不足、队伍不硬等问题,暴露出各级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机制上的不健全,尤其是县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不完善,不利于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有效控制与处理
SARS事件的发生,引起了党和国家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高度重视,及时出台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温总理2003年5月份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专家座谈会上明确提出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要重点抓好“建立统一的指挥体系,建立畅通的信息网络,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应急救治体系,建立应急医疗卫生队伍”
卫生部、各省、市、县卫生厅局也都积极探讨应急体系建设的对策
根据县级公共卫生应急体系的现状实际,现探讨县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对策与各位专家同行商榷
1县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的建设原则1
1建立统一高效的决策指挥系统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明确政府及部门职责,整合卫生资源,集中领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2建立畅通的信息网络建立县、乡、村三级网络报告系统
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能够及时快速对各种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监测报告
3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体系重点是加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县级医疗应急机构的建设工作,按照卫生部制定的标准,争取地方政府投入,完成国债项目建设工作
4建立一支县级医疗、防疫应急队伍建立一支医疗救治专家和疾病控制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