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处方管理制度[5篇]xx医院处方管理制度为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制度
第一章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第一条处方印制和保管发放:1
处方由医务、药学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做出样模,统一印制、保管,分为普通处方(白色),急诊处方(黄色),儿科处方(绿色),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红色),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白色)
处方领用、发放应进行登记,计数管理
第二条处方书写要符合下列规则:1
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处方应以蓝色或黑色笔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要在修改处签医师全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每张处方修改不得超过两处,否则应重新开具
药品名称要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按说明书服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处方中有规定作皮试的药品时,医师须在相应药品名称前注明皮试结果,或“续用”
患者年龄要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儿童患者到急诊科或其他临床科室就诊时,要使用儿科处方
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要单独开具处方
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要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要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要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要在处方“诊断”栏注明原因并在剂量右上方再次签名
门诊处方要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