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度七奖惩管理制度农业公司[最终定稿]员工奖惩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员工行为规范的管理,提高企业员工自身从业素质,引导和激励员工积极进取,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结合公司现行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奖惩依据和原则1
奖惩依据公司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相关配套文件,对于本办法中未涉及的事项,以适时的补充文件为依据
公司部门规章制度规定的处罚条款同等有效,如有冲突按部门规章制度条款执行
本办法采用“有功者奖、有过者惩、公正公平”的奖惩原则
对工作中的进步和优秀员工,本着“鼓励先进”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
对工作中犯有过失的员工,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坚持思想教育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办法
四、奖励措施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记大功"、"记功"、"嘉奖"
记大功一次加30分,记功一次加20分,嘉奖一次加10分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记大功"
对工作或技术有重大创新,提出具体方案,经施行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
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在恶劣环境下,冒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在确保经营管理正常运行下对成本费用控制显著者
为企业的经营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战略方案
为企业引进重点投资项目或需求资金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记功"
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协助第(一)项1至3款人员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在经营管理上取得明显成效者
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对于有危害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者
领导有方,使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