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情检查制度与处置制度粮情检查制度:一、具体工作要求:1、严格遵守“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认真遵守市、县规定的各种储粮测化制度,按期进行测温、化水、查虫、测气,认真填写粮情记录,不涂改,不弄虚作假,保证其资料真实完整,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为储备粮轮换提供依据,测化记录必须当天完成,如果第二天被查了的要进行处罚
2、保管员必须掌握仓位粮情,做到每日查仓,每日与粮食见面,对自己保管的粮食情况,包括品种、数量、质量、等级、水份、杂质、价位、入库年限、粮情等,要做到心中有数,领导检查汇报时要“一口清”
3、保管员对自己所管的粮食发现异常要立即查明,分析原因之后上报区片长再报科里,查明解决,不得隐瞒和拖延,若不及时自己查明,由科里查出的并造成坏粮的,一定要严肃处理
二、测温制度1、粮温检查:(1)、中储粮:每周一检测一次
(2)、市储备:粮温15度以下时,安全粮15天内至少查温一次;半安全粮10天内至少查温一次;危险粮5天检查一次
粮温15度以上时,安全粮7天内至少查温一次;半安全粮5天内至少查温一次;危险粮每天检查一次
对检查粮温时出现的异常现象,应视为半安全粮或危险粮,对于发热粮应每天查温一次
新入库粮后三个月内适当增加查温次数
1、检查:与粮温检查同时进行
2、气温检查:与粮温检查同时进行
一、水份、湿度检查:1、粮食水分的检查:(1)安全粮:每季至少测定一次水分
(2)半安全粮:每月至少测定一次
(3)危险粮:随时采样检测,发现温度异常点要及时采样测定该部位水分
2、仓内空间湿度测定:与粮温检查同时进行
3、仓外大气湿度检查:与粮温检查同时进行
四、查虫制度:1、本着认真负责态度做到有仓必查,查必彻底
2、根据储粮害虫的传播途径与危害方法进行检查防治
3、虫害检查期限:粮温在15度以下,一个月至少检查一次
粮温在15—25度,每15天内至少检查一次
粮温在25度以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