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监察程序美国联邦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局(OSHA)是依据1970年成立的,它的主要任务是:保障雇员在安全与健康工作的环境和工作条件下工作;鼓励雇员和雇员减少工作场所的职业伤害,有效执行国家职业安全与健康措施;对作业场所实施安全与健康情况监察
联邦职业安全与健康监察局的执法监察通常是在没有预先通知的情况下进行,法律法规,雇主有权要求监察员在进入工作场所安全检查前出示监察证件
职业安全与健康监局的执法监程序如下:确定监察对象由于点多面广,每年不可能做到对全国700万个工作场所实践安全监察
因此,联邦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局采了突出重点的监察战略
对5种情况实施优先监察:1
存在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情况
应要求雇主立即采取措施或撤离人员;2
发生3人以上重大死亡事故
雇主必须在8小时内将事故上报联邦职业安全与健康监察局;3
接到反映雇主违反安全标准或工作条件不安全不健康的报告;4
来自其他联邦机构、个人或新闻媒体的灾害信息;5
跟踪监察以前查证的违反行为是否得到纠正
此外对高危害性工业或工作场所实施定期监察
确定监察(调查)方式联邦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局对下面反映的总是认真研究,分轻重缓急及时处理
对可缓解决的问题一般采取电话或传真调查方式
被调查的雇主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确认存在的问题,并阐述已采取或计划采取哪些行之有效的措施
如果答复充分,可使反映雇主违反安全标准的人员满意,联邦职业安全与健康监察局一般不进行现场监察
现场监察现场监察前的准备
监察员必须利用各种渠道熟悉和掌握监察现场的有关情况,包括历史情况等
准备携带的个人防护设备和测试用的各种检测仪器
到达监察现场,监察员必须主动出示贴有本人照片和编号的联邦职业安全与健康监察局统一印制的证件
首先由监察员说明联邦职业与健康监察局对该单位进行安全监察的理由,介绍监察的范围、巡行程序、雇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