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2页楚雄州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一、水污染防治违法种类违法行为情节与后果处罚幅度处罚依据备注水污染防治法(一)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1、弄虚作假的处以1~5万元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拒绝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弄虚作假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处以5~8万元罚款(二)拒绝监督检查的1、拒绝监督检查的处以3~7万元罚款2、拒绝监督检查或者严重阻碍、不配合检查两次以上的处以8~10万元罚款建设项目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1、编报《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的A、设施已建成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处以5~6万元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B、设施已动工建设尚未建成的处以6~7万元罚款C、设施尚未建设的处以7~8万元罚款2、编报《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的A、设施已建成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处以8~10万元罚款B、设施已动工建设尚未建成的处以10~12万元罚款C、设施尚未建设的处以12~14万元罚款D、设施未建设,并造成环境污染或社会处以14~16万元罚第2页共72页第1页共7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2页影响的款3、编报《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的A、设施已建成但未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