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疾病防控制度为了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特制订以下制度: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1、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校医务室报告
2、校医务室实行首诊负责制
在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要按照规定时限:甲类传染病(包括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病种),6小时内报告;乙类传染病12小时内报告,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校分管领导和区教育局分管领导报告,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向区疾控中心报告
根据传染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逐级上报
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
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晨检制度1、每日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工开展晨检,仔细询问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
2、以班为单位,实行班主任督促责任制,及时检查卫生员每日晨检记录并上交至校医务室
在上午第二节课间将缺勤同学的名单和缺勤的原因及时送到医务室,下午缺勤同学的名单和缺勤的原因,在4点钟之前送到医务室
每天有卫生老师汇总统计,以便及时了解学校每天发生疾病的情况
3、发热在摄氏38度及以上或患传染病的同学一定要回家看病休息、隔离,病愈后复课必须由卫生老师检查,确认痊愈后方可进教室上课
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1、各班指定专人负责对早晨入校的的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各班均需备有学生缺课登记本,内容、日期、学生姓名、缺课原因、报告校医时间、备注等
2、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的学生缺课登记,因病缺课的调查核实
班主任可委托班干部及时将因病缺课学生名单及具体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