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后勤范文之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流程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治理、预防、操纵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传播流行,学校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与报告工作
二、学校疫情报告要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觉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市疾病预防操纵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局报告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类似病症(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等,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缘故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病症时,疫情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缘故痛病或其它发生公共卫惹事例,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学校疫情人发觉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查法律责任
传染病治理制度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健全传染病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有未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的疫情报告,日常监测及疫情处理
二、建立学校师生健康档案,施行健康监测,发觉疑似传染病学生要立即送当地医院就诊
三、一旦发生传染病可疑患者,经医院诊断是传染病或确诊为传染病者,立即隔离治疗,患者所在教室宿舍立即消毒处理
四、做为传染病宣传教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平日做好环境卫生,监视食堂、小商店的食品卫生,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五、结合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别开展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4次,并积极配合防疫部做好预防疫苗接种工作,提高师生的免疫才能
传染病晨检与因病缺勤登记制度1.有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