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一)承包商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作业项目发包管理部门对承包商的管理活动
1工程及设备维修项目的发包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商的资质进行初期审核,安全员负责对承包商的资质进行复审
办公室基建负责对工程项目承包商的作业活动进行日常管理,生产部负责对涉及特种设备的外委维修项目的承包商进行日常管理
2办公室负责公司通勤服务项目的发包,对承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初审,安全员进行复审
办公室负责对复审合格的承包单位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同时负责保管承包单位的相关资质文件
3供应部负责公司委外加工项目承包商的资质审核和相关资质文件的管理
4安全员负责对各部门承包商的管理情况进行综合监督管理
1承包商的安全资质预审和选择由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项目风险评价和选择规定的有关要求,发布招标通知书,承包商根据招标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投标书
项目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
在确定外来施工单位前,应对该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1)工商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2)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资格证书;(3)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情况;(4)近三年的工作业绩
凡不具备条件的,不准与其签订合同
2开工前的准备4
中标后的承包商,应编制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外来施工单位及其人员到企业施工和工作,在签订工程项目协议书的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防火责任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消防责任
外来施工单位负责保证其人员身体健康,提供健康体检证明,禁止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从事施工及高空作业
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未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