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大峪镇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制度人民调解员业务专题培训讲稿一、人民调解工作产生的背景及重大意义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法律制度,是诉讼程序化之外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重要手段,是我国解决矛盾纠纷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对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人民调解具有扎根基层、深入群众、便民、利民、不收费等特点,是化解各种民间纠纷、最大限度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起到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人民调解的涵义1、人民调解是由本地人民群众推选的群众性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社会公德,通过说服教育、耐心疏导促成当事人互相谅解,自愿达成协议,从而消除纷争的一种的一种群众性自治活动
2、人民调解与法院(行政)调解的区别⑴性质不同⑵调解机构性质不同⑶调解权利来源与性质不同⑷调解范围不同⑸达成协议的效力不同3、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⑴平等自愿原则⑵合理合法的原则⑶不限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4、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受理――调解前准备――实施调解⑴民间纠纷受理a、民间纠纷的受理的种类b、民间纠纷受理原则c、受理d、纠纷审查e、纠纷登记⑵调解主要步骤a、告知权利义务b、双方当事人陈述c、进行调解d、达成调解协议5、人民调解协议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若干规定》指出: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
⑵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调解协议应具备的条件:a、主持调解的必须是调委会b、调解协议必须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c、调解协议必须是书面协议d、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⑶人民调解协议的形式:口头或书面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