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区平安治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加强脱硝储氨区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平安治理,确保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平安,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保护广大员工人身平安、设备平安,按照《电力平安工作规程》和《防止电力消费严峻事故的二十五项反措》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要求结合脱硝液氨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脱硝氨区治理
二、标准性援用文件
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援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
但凡不注日期的援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使用于该制度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
(二)《危险化学品平安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三)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严峻危险源辨识
(四)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五)GB/T21509燃煤烟气脱硝技术装备
(六)DLT335-2010火电厂烟气脱硝(SCR)系统运转技术标准
(七)HJ562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标准-选择性催化复原法
(八)HJ563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标准-选择性非催化复原法
(九)SH3007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灌区设计标准
三、一般本卷须知
(一)进入氨区必须履行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非运转值班人员进入氨区,必须通过运转值班人许可,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在运转值班人员监护下方可进入
氨区的大门在人员进入后应随手关闭,但不能上锁,当发生紧急情况时,便于逃生
氨区的大门在人员离开后应随手关闭并上锁
(二)进入氨区,不得携带打火机等火种,等非防爆电子设备必须关机,并将、火种存放在氨区门外指定地点
进入氨区前应先用手触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