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文件名称新信息系统运行期间受试者免费检查结算标准操作规程文件编码TZRY-JG-SOP-028-2
0起草人批准日期版本日期审核人颁发日期页数2批准人执行日期新信息系统运行期间受试者免费检查结算标准操作规程目的:在研项目有部分受试者检查免费,医院内部信息系统升级后,原有的免费检查流程因医院内部流程的更改而无法进行
所以在此过渡时期,建立受试者免费检查结算标准操作规程,保证受试者的相关检查免费,财务结算规范
适用范围:适用于药物临床试验各专业科室及相关部门
临床试验开始前,临床科室的研究者填写“受试者免费检查申请表”(见附件TZRY-JG-AF/SOP-020-2
1)通过本人的OA平台发送到机构办公室
机构办公室专人审核同意后方可为受试者提供免费检查
医院对机构办公室进行授权,允许机构办公室专人对药物临床试验的受试者进行免费流程的审核和同意
机构办公室专人负责登陆医院体检系统,在集体体检中录入受试者的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并在姓名后加上“GCP”,用以区别其他体检人员
机构办公室专人勾选相应的免费检查项目(包括检验科、核医学科、心电图、B超、影像学)并将应收金额改免费状态
数据录入完成后,机构办打印受试者的“指引单”和“检验条码”
3研究者领取“指引单”和“检验条码”,在“免费指引单、检验条码领取和退回交接表(见附件TZRY-JG-AF/SOP-024-2
0)”上签字确认
4门诊受试者由研究者将“指引单”和“检验条码”交给受试者,受试者凭借本人的身份证和打印的“指引单”及“检验条码”,到各检查科室可直接进行免费检验
住院受试者由研究者将“指引单”和“检验条码”交给研究护士
研究者在发放免费检查单时,要填写“科室免费指引单、检验条码领取和退回交接表(见附件TZRY-JG-AF/SOP-025-2
0)”,写明受试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