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顾问www
zealhave
comC5TV文章报道失实侵名誉权国际金融报社被判道歉《国际金融报》某文章未进行认真核实,报道失实,被报道对象祝强认为报社行为侵犯其名誉权,造成不良影响,故诉至法院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判决国际金融报社刊登道歉文章,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公证费共计2
9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2012年8月10日,国际金融报社所属《国际金融报》综合要闻第2版刊登了《“汇源商标案”跟踪被告曾涉嫌传销被通缉
该文称随着《国际金融报》记者的深入调查,汇源商标‘授权’案又有新的突破——云南卡瓦博格董事长祝强曾因涉嫌传销遭到通缉,其公司前身也因产品夸大宣传被曝光
”文章以较大篇幅对祝强涉嫌传销遭到通缉的情况进行了报道,报道的主要内容来源于云南香格里拉卡瓦博格饮用水有限公司前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张某的爆料
上述文章刊登后,人民网、凤凰网、腾讯网等门户网站对上述文章予以转载
祝强认为,国际金融报社用传销来定义其曾经从事的行业,意图贬损其形象,且诽谤其涉嫌遭到通缉,误导社会公众,给祝强的声誉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文章通篇以与其存在利益冲突的离职员工的爆料作为主要篇幅,不但未就主要事实与祝强进行核实,反而从口气和态度上,对其进行丑化描写
故诉至法院要求国际金融报社立即停止侵犯其名誉权行为,在发行的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连载三期;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支付为诉讼所支出的公证费9000元及律师费1万元
庭审中,国际金融报社辩称,报社不同意祝强的诉讼请求
报社报道有关祝强“汇源商标案”相关情况,与食品安全紧密相关,报社是以维护公共利益的目的报道相关内容,并对祝强及其原来关系紧密的员工进行了必要的调查采访之后才报道的,只是以涉嫌传销被通缉作为标题,但已加了问号,报社没有侵犯祝强的任何利益,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庭审中,祝强提交了《世界名人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