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为督促学校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地防范安全卫生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遵照《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
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工的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责任人本学年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晋升3%资格、视其情节轻重扣减期末综合考核奖金,取消年级组学期评优资格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显军副组长:王广文张文平成员:冯佃业陈景亮崔秀顺崔怀永李宪印二、建立安全网络,强化安全职责班主任→课任教师安全副校长→政教处→门卫伙房管理员校长→工会主席→总务处→工作人员勤杂工学生在校时间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老师负责,班主任老师为第一负责人
学生在课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师负责,科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
学生在体育课和两操活动的安全由体育教师负责,体育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食堂食品卫生的安全工作由食堂司务长负责,食堂司务长为第一责任人
食堂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工作由司炉工负责,司炉工为第一责任人
学生在寝室里的安全工作由寝室管理员负责,寝室管理员为第一责任人
门卫安全卫生由门卫负责,门卫为第一责任人
学生在校内活动场所活动,出现安全事故,在场教职工为第一责任人
安全工作在明确责任科室和具体负责人的同时,学校将在每学期开学初和各科室以及具体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完善保障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复、类似事故,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
倘若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制,视事故的性质,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各类相关人员安全工作责任(一)校长
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对学校安全,对学校安全工作有管理、监督、检查、奖惩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