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制度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相关制度一、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工作职责(一)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社区居委会的贯彻实施;(二)认真履行社区居委会职责,密切与辖区内各单位的联系,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自觉接受社区成员和居民的监督;(三)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管理好社区的各项事务;(四)管理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及财务账目,定期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五)经常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社区工作知识,提高居委会成员的整体素质。二、社区居民小组长工作职责(一)利用板报、专栏、墙报等形式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条例、宣传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二)组织并带头参加楼院校区文化教育、文体健身、治安维护、帮困助残、计生宣传、抢险救灾等公益宣传。(三)调查研究、掌握民情,及时向上级组织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生活情况。(四)团结带领居民群众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三、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是社区的决策机构,在社区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其成员由居民代表、驻区主要企事业单位代表、物业公司代表以及社区民警人员和居住本社区的各级人民代表组成。(二)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团结和动员驻社区单位和居民。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共同为社区发展做贡献。(三)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对驻社区单位有工作建议权、协调权、检查监督权。(四)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要动员驻社区单位,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逐步形成资源共享的良好氛围,推动社区和谐发展。(五)一般情况下,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如遇到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四、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主要职责(一)依法选举、罢免社区委员会成员;(二)听取和审议社区居民委员年度工作报告和下年度的工作;(三)讨论、决定社区建设重大事项;(四)评议社区、监督社区重大工作;(五)反映社区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五、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主要职责(一)讨论、决定涉及社区全体成员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必须提请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并作出决定的其他事宜;(二)审议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三)制定社区居民公约;(四)协调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共驻共建活动;(五)对社区单位行驶工作建议权、协调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