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安全责任1、校长为我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总务主任主任为直接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具体事宜,每一位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2、全校师生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工作、生活、学习中的安全意识,形成“学校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
3、根据“谁使用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校校舍、设施、及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主任报告
情况紧急或其他情况下,也可向学校领导直接报告
总务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
不能或无力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4、根据“谁管的人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生人身及学生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德育处报告
德育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
不能或无力整改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二、安全大检查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各职能部门每月应对我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或立即上报
1、总务处对学校校舍及附属设施、教学生活设施设备、楼梯过道、栏杆栏板、教育教学活动、师生学习生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检查
检查形式分为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学校能够整改的,要做到整改责任人、措施、经费、时限、验收五落实,学校不能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停止使用,设立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并及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书面报告
2、总务处查改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1)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2)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