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部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加强对院团委组织部学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组织部各成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院团委组织部全体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模范带头作用,使组织部各成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有序化,发挥更高的工作效率,群策群力,更好地做好“择优推优”工作,为我院的学生工作做贡献,做到组织部各成员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制度适用于信息学科部组织部全体成员。第三条团委组织部全体学生干部应严格遵守并执行学院规章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例会制度,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创新,保持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共同努力做好每一项工作,同时注意积累和交流工作经验,总结教训。第二章部门成员职责部门基本职责。学生会组织部是协助团委收取团员费用和团员证,积极配合团费协调各个班级参加团日活动,宣传团的职责。(一)熟悉掌握全院团组织的基本情况,了解基层团组织的活动、组织生活、团总支委员情况;(二)严格做好团员的发展工作,团员证的注册和管理工作,做好团员登记、团费收缴、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三)负责业余团校、学生干部培训班的组织工作;(四)督促检查系部团总支、团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协助团委做好“五四”奖先工作和团总支平时考核工作;(五)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并协助做好具体考查工作;(六)做好团组织、团员的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做好组织工作的各种数据统计和材料收集工作;部长职责:1、全面负责组织部工作。根据上级组织部门、院党委关于组织工作方面的指示精神和下达的任务,以及院党委的工作计划,主持制定组织部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提出相应的措施。2、传达上级党组织召开的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学校党委关于组织工作的指示、决议,提出贯彻意见;负责召开学校党的组织工作会议,研究工作,交流经验。3、组织部内同志深入总支、支部,调查研究有关党的组织工作方面的情况和倾向性的问题,督促总支、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4、负责由组织部办理的落实政策工作,掌握政策,解决来访中的疑难问题,向党委报告落实情况,提出落实意见。5、主持部内的日常工作,制定部属人员岗位职责,督促检查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及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定期进行总结、讲评。组织部成员职责1.要协调和配合部长的工作。2.要积极的的去组织参与团日活动的策划和开展。3.完成部长交代的任务4.积极参与其他部门的活动。第三章部门例会制度第一条例会包括团委组织部全体成员会议及各中心部门例会。第二条部门例会每两周举行一次,时间:组织部值班时间,地点:学生会办公室(如有改变另行通知)。第三条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到会,会前点名。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向部长请假,会议迟到者酌情给予处罚;无故三次缺席者,对其作自动离职处理。第四条与会人员必须对其通讯工具进行静音或关机处理,不得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第五条例会由组织部部长或副部长主持,会议主要内容。总结本部门近期工作情况并安排近期工作,各组织部成员做工作汇报与工作计划,自由交流等。第六条例会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者可自由发言,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第七条未到者会后应向部长作解释,累计三次迟到递交书面检讨书一份交办公室存档,三次迟到计缺席一次。第八条例会内容各组员必须作好会议记录。第四章部门值班制度及请假制度第一条值班当天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值班,要求值班人员必须到场,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如有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人员将给予以下处理:1、无故迟到、早退一次给予口头批评,无故迟到或早退两次,无故缺席一次给予组织内部会议批评,并交深刻检讨一份。2、一学期无故缺席达三次或累计五次不值班者,将劝其自动离职。3、值班人员若紧急事件,须提前向部长请假。第二条条值班人员要做好换班交接工作,值班期间一定保持办公室有人,若值班人员十分钟后仍未到的或提前十分钟离开者,将视为缺席处理。第三条钥匙传递中,遗失或未及时传给下一值班人员,影响工作的,将给予批评和警告,多次就范者,将采取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