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土地经营权与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工作方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市××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市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临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精神,被授权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被授权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为积极稳妥推动我省上述各试点县(市、区)的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以下统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要求,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总体目标
⒈“两权”试点工作基础条件完备
各试点县(市、区)涉及“两权”确权、登记、颁证、流转、价值评估、交易等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建设工作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土地确权颁证登记率达到100%,农民住房及所占宅基地确权颁证登记率达到80%以上;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全面挂牌运作,所辖95%以上的乡镇建成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站
⒉“两权”抵押贷款风险缓释补偿机制健全
各试点县(市、区)政府承诺的“两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足额到位,利息补贴、利用政府性担保公司、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提供担保和加快完善农业保险政策等配套措施积极跟进、保障有力,增信作用明显
⒊“两权”抵押贷款业务有序进展
各试点县(市、区)“两权”抵押贷款有序推动,贷款年增长率不低于一般涉农贷款年增长率,贷款不良率不高于一般涉农贷款不良率
第1页共6页(二)基本原则
坚持于法有据,遵守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发〔XX〕45号文件要求,先限定在批准范围内开展,待试点积累经验后再稳步推广
尊重农民意愿,自主申请,自愿抵押,抵押仅限于流转期内的收益
金融机构在财务可持续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