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席会议工作制度预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了进一步做好证监会的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强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特建立证监会预算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在证监会党委领导下,研究预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核证监会预算建议草案、预算分配方案、预算调整方案和决算草案,为会领导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会机关和各派出机构严格执行预算;协调解决预算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定期向会领导汇报预算工作情况;推动证监会预算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二、联席会议成员部门联席会议由会计部、办公厅、人教部、协调部和监察局组成;根据特定事项需要,可以增加其他相关部门。会计部为联席会议牵头部门。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分管预算工作的会领导,各成员部门的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具体落实联席会议的有关决定。办公室设在会计部,办公室主任由会计部分管预算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各成员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处长及会计部预算处相关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三、联席会议成员部门职责联席会议成员部门在证监会党委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过建立、健全科学的民主决策机制、分工协作机制和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预算管理公开、公正、规范、科学。会计部主要职责。统筹预算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研究制定预算管理规章制度;汇总编制年度预算建议草案、预算分配方案和决算草案;审核系统各单位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定额;审核事业发展项目,统一管理系统项目库;审核、批复所属单位预算;研究提出预算调整方案;组织系统预算执行;牵头开展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在预算资金、基建立项、预算执行审计等方面的沟通工作;配合办公厅、人教部开展与相关部委的沟通工作。办公厅主要职责。研究制定会机关预算管理规章制度;对我会预算管理规章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编制会机关年度预算建议草案和决算草案;对我会预算建议草案、预算分配方案和决算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会计部办理预算调整事宜;组织会机关预算执行;牵头开展与国管局、财政部在住房补贴等方面的沟通工作;配合会计部、人教部开展与相关部委的沟通工作。人教部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工资、津补贴管理规章制度;对我会预算管理规章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编制年度预算和决算中的人员情况表;对预算建议草案、预算分配方案和决算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人员经费分配建议;牵头开展与中编办、人事部和财政部在人员编制、人员经费标准、津贴标准等方面的沟通工作;配合会计部、办公厅开展与相关部委的沟通工作。协调部主要职责。对我会预算管理规章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预算建议草案、预算分配方案和决算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同会计部开展与派出机构在预算管理方面的协调工作;配合会计部、办公厅、人教部开展与相关部委的沟通工作。监察局主要职责。对我会预算管理规章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预算建议草案、预算分配方案和决算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对系统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督促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员按规定予以处理。四、联席会议工作规则(一)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每年3月、8月、11月各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主要议题:按照财政部预算批复和决算编制要求,分别对当年预算的最终分配方案和上一年度的决算草案进行审核(3月);按照财政部预算编制要求,结合下一年度的监管工作任务,研究提出证监会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和分配的基本原则,对证监会下一年度的预算建议草案(8月)和预算分配方案(11月)进行审核;确定各成员部门与财政部、人事部、中编办、审计署、发展改革委、国管局等相关部委进行沟通的具体工作任务,协同解决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经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算建议草案,由会计部上报分管会领导批准后,报送会党委审定;经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算分配方案和决算草案,由会计部上报分管会领导批准后执行。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遇有重大事项需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