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期值班制度森林防火值班制度为满足森林防火工作需要,保证森林防火信息迅速畅通,确保森林防火万无一失,特定本制度
一、森林防火期(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五月三十一日)值班由办公室负责,,并安排值班人员时间
护林防火值班室要固定专人,坚持二十四小时昼夜值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机关电话发生漏接、电话呼叫转移或手续移交不清者一次扣罚当事人20元,当即交财务,超一月内不交者,在年底按100元/次由财务扣交,每次类推
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不得在值班时间擅离职守,走亲访友,饮酒误事,要做到值班一分钟,负责六十秒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防火值班和电话记录,及时汇报辖区护林防火情况,每日详细记载值班期间的森林防火信息和发生的事情及天气情况
各护林站要向场防火办汇报辖区护林防火情况,场值班人员每天下午向县防火办汇报防火情况,若漏报、迟报给场造成的不良影响由本人负责
四、要严格交接班手续,只有交接班人员双方签字后,原值班人员方可离开值班室,交接班手续不齐,交接不清发生问题,由移交人负责
五、值班人员要做到上情下达及时,下情上传迅速,保证防火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
六、一旦发生重大事情或森林火情,值班人员要迅速向上级部门汇报,立即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扑火安全守则一、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和儿童
二、扑火人员必须接受扑火安全培训
三、遵守火场纪律,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严禁单独行动
四、时刻保持畅通的通讯联络
五、扑火队员须熟练掌握灰盔、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第1页共4页靴和灭火弹、扑火机等用具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六、密切注意观察火场天气变化,尤其是注意事后扑救森林火灾伤亡事故高发生时段的天气情况
七、密切注意观察火场可燃物种类及易燃程度,避免进入易燃区
八、注意火场地形条件
扑火队员不得进入三面环山、鞍状山谷、峡窄草塘沟、窄谷、向阳山坡等地段直接扑打火头
九、扑救林火时应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