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底线与创新方向农村经营制度改革的底线思维【摘要】在农业农村内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方面,应认真领会并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两个基本思想,即以探索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有效实现形式为导向,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领导农民共同富裕;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形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综合平台,构建中国特色农民合作社体系和为农服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关键词】三农生产经营体制供销合作社【中图分类号】f320【文献标识码】a探索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有效实现形式,不走土地私有化之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启的农村改革进程已经三十多年,取得的基本制度成果是建立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即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该体制有三个制度要素:一是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二是集体土地由农户承包经营;三是集体统一为农户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正是靠这一制度,迅速调动了亿万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解决了温饱问题,打破了僵化的人民公社体制,农村经济活力像火山一样迸发出来,全党和全国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但农村的现代化问题并没有一蹴而就得到解决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大批青壮年农民外出经商务工,平常留在农村生活的主要是老人、妇女和儿童,“谁来种地”成了需要关注的大问题
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本身来看,绝大部分农村集体是个“空壳”,没有任何经济实力为农户提供统一生产经营服务
不但城乡、区域之间发展差距比较大,就是农村内部贫富差距也日渐扩大
尤其出人意料的是,农村普遍出现了土地粗放甚至撂荒现象,如果说农村改革存在“人懒”的弊端,那么农村改革三十多年之后则出现了“地懒”的弊端
这正是“谁来种地”问题没有解决好的必然结果
那么,如何破解当前农业农村存在的难题呢
有人主张放弃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的制度安排,实行彻底或事实上的土地私有化
他们认为,土地私有制有利于保护农民的土地产权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