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为充分发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员工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安全隐患,生产违章,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我司安全生产,根据上级安生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安全隐患报告举报范围:公司生产部门、驾驶员、发生事故未按规定上报或隐瞒不报、拖延或谎报的
车辆有安全隐患未及时修复严重危及乘客生命财产安全,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员工操作过程中不符合有关规程及规范的
其它构成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危险的安全隐患或者安全生产的违法,违章行为
报告和举报范围:公司任何员工均有对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为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举报的权利及义务
但举报人在举报时不得捏造、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安全监管工作秩序
举报时可用电话、电子邮件、意见书等形式,说明事故隐患的名称、地点、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的时间和行为人等
举报时要告知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事故隐患及兑现奖励
三、举报受理程序1、受理各类安全举报时,受理人应立即书面登记编号并到现场勘查核实
如属已受理过的同一内容举报,应向举报人详细说明受理的时间和处理经过
对举报非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应直接告知举报人有权处理的责任部门
2、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后,属一般或较大安全隐患的,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督促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
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呈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复查销号和存档
3、凡属情节特别严重的安全违法行为或重大、特大事故隐患,受理人应立即上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公司领导
4、举报核实处理完毕,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填写《奖惩通知单》,并于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后,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五、受理举报时,对举报人不愿公开姓名、身份、部门以及不愿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