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爆品销毁制度中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春华大道项目部火工品及易爆物品管理制度①制定依据及适用范围a)制定依据为了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b)适用范围本制度是我部内部民用爆炸物品购买、储存、领取使用、清退销毁及安全检查的规定,适用于本工程项目。②安全责任a)责任部门使用单位的主管领导人对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物资设备部负责购买、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工作;保卫部负责储存、使用爆炸物品过程中的安全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涉爆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b)监督检查安质部负责对本工程项目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同时接受所在地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③购买a)申请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并提供下列有关材料:(a)工商营业执照;(b)《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使用的证明;(c)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d)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b)购买(a)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凭《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购买民用爆炸物中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春华大道项目部品;(b)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c)通过银行账户进行交易。c)备案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自民用爆炸物品买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④储存a)建库爆炸物品仓库的建立,应由使用单位提出建库计划(包括拟建仓库地点、时间、设计图纸、安全措施、防范制度、保管和看守人员名单等内容),经本单位公安机关审查,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核批准,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设计标准建库。完工后经公安机关验收合格并办理《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后,方可储存使用。b)储存管理(a)储存库的最大储存量不应超过一个月的使用量。(b)民用爆炸物品宜单品种专库存放;当条件受到限制时,不同品种的民用爆炸物品允许同库存放,同库存放应遵守以下原则:a黑火药应单独存放;工业雷管除与未拆箱的塑料导爆管可以同库存放外,不应与其他物品同库存放;b工业炸药及制品、工业导爆索、未拆箱的塑料导爆管可以同库存放,在库容允许的条件下单个储存库的计算药量不应超过5000kg;c储存库内应放置温度和湿度计,并每天记录。c)存放管理(a)储存库内民用爆炸物品应堆放稳固整齐;(b)储存库内应有标记品种、规格和数量的标识牌。同库储存多品种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分别堆放,并有明显标志;(c)堆垛之间应留有检查、清点民用爆炸物品的通道,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6m,堆垛边缘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2m,宜在地面画定置线;中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春华大道项目部(d)各种民用爆炸物品整箱堆放高度,工业雷管、黑火药不应超过1.6m,炸药、索类不应超过1.8m,宜在墙面画定高线;(e)储存库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小动物进入和防止阳光直射措施;(f)储存库内不应存放无关的工具和杂物。d)发放管理(a)工业炸药及制品、工业导爆索允许在储存库内以最小包装单元分发;拆箱后的工业雷管应在专门的发放间发放;黑火药应以原包装发放;(b)发放间宜单独设立,当与库房联建时,发放间应有密实墙与库房隔开;(c)工业雷管的发放间内最多允许暂存1000发雷管,严禁将零散雷管放在地面上,宜挂在架上或存放在防爆箱内;工业炸药及制品、工业导爆索的发放间最多允许暂存计算药量50kg的产品。暂存产品应标识清楚;(d)严禁在储存库、发放间对民用爆炸物品进行加工作业;(e)民用爆炸物品应按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e)装卸和出入库管理(a)装卸人员应严格按要求的品种、规格和数量搬运,作业前要检查运输工具是否完好,清除运输工具和车辆内的一切杂物;(b)车辆应符合gb6722的要求。车辆应熄火、制动,不应在装卸现场添加燃料和维修车辆;(c)轻拿轻放,严禁拖拉、撞击、抛掷、脚踩、翻滚、侧置危险品;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同库存放规定,不应超高、超宽、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