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医院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为规范和监督医院经济活动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医院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行集体讨论制、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医院重大经济事项内容重大经济事项是指重要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签订、重大项目的安排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具体分类如下:(一)重要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签订(1)10万元以上的贷款合同、采购合同的签订
(2)10万元以上的对外投资项目协议或合同
(3)重大租赁、承包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4)同其他单位开展医疗合作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二)重大项目的安排(1)投资在10万元以上的不动产的购置
(2)投资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
(3)单价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修缮、装潢、装修项目
(4)单价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采购项目
(5)单批总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药品采购
(6)单批总额在5万元以上的低值易耗品(包括卫生材料、办公家具、布物)等的采购
(三)大额度资金的使用(1)医院年度预算、决算
(2)医院融资规模和偿还计划
(3)职工工资、津贴的发放标准
(4)科室成本核算方案和奖金分配办法
(5)其他50万元户以上大额资金的使用
二、医院研究决定重大经济事项应严格执行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严格遵守“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
具体程序如下:(一)咨询论证
医院有关部门对重大经济事项要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议题,并报经医院分管领导同意,方可提请开会
(二)准备材料
由相关部门准备上会材料
(三)充分讨论
凡研究决定重大经济事项的会议,须有70%以上领导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成员必须到会
会议由院长主持
首先由分管院长或有关部门介绍,然后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