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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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市局党组利用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平台专题学习,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表明局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两个责任落实的高度重视,刚才专题学习了各位领导讲话,总局的专项检查也说明我们在这方面也的确需要再学习、再认识和再提升
按照中心组学习安排和xxx书记的要求,我结合分管工作,简要谈谈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方面的一些理解,很粗浅,思考不是很成熟,仅供与会人员研讨交流,主要是提高大家的思想认识,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抓得更紧、制度扎得更牢,监督抓得更实
一、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提出两个责任的历史背景: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2019年12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突出了全面从严治党主题,明确了两个责任内涵
2019年4月,税务总局出台了《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对税务系统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行了再分解、再细化,为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障
主体责任的基本内涵:主体责任是指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有主体责任,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即党组的集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党组成员的领导责任;党建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组织推进责任;各职能部门协助责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问责责任;党支部负责落实本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责任;党支部书记是本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三章〈党组的监督〉第十五条指出: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有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各责任主体在职责范围内都负有监督职责
从《党内监督条例》到总局《实施办法》,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