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监督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决策原则1、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实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议事规则和程序,保证各项工作高效运转,保证决策事项实施有效监督
2、科学决策原则重大事项决策前应当调查研究,必要时可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3、民主决策原则在集体决策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必要时可进行听证和公示,班子成员对议题要明确表态,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要做会议记录
4、依法决策原则重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有关条例条规进行决策
二、重大经济事项的定义和范围重大经济事项是预算支出在1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涉及单位长远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等经济事项
其包括的项目如下:1
大额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设备的购置;2
大型修缮工程3
大型会议的举办4
大额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的处置5
大额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采购8
基本建设项目招标采购9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信贷10
职工的工资、奖金、福利等方案的制订11
重要科研项目12
对外经济合同签订13
对外投资14
对外担保15
业务收费的项目变动16
中长期规划、发展计划的制订17、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第二章决策程序第三条咨询论证
有关部门对重大事项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决策目标和方案,并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提请单位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会
第四条会前通报
单位负责人决定上会后,由综合部负责进行通报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提前2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材料)书面送达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考虑酝酿
第五条充分讨论
会议由单位负责人主持,并安排足够时间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