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完善论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存在的主要缺陷及解决思路摘要
近年来,公开选聘录用考试成为国家各级机关挑选和聘用国家公务人员的重要渠道
然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在制度性、社会性、结构性三个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缺陷,直接影响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公正性,必须从创新公务员考录机制、细化考试录用运行程序、建立分级分类考试体系、完善面试考官的管理机制、强化考试录用的监督制约等五个方面着力解决
关键词:公务员考度录用制缺陷对策近些年来,随着国家公务员考度录用制度的实施和完善,公开选聘录用考试成为国家各级机关挑选和聘用国家公务人员的最重要渠道
然而实践表明,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还存在一些缺陷,直接影响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公正性
温家宝总理在200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法》,加快建立科学、公平、公正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
因此,改革和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公平机制建设已经刻不容缓
▲▲一、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存在的主要缺陷(一)“制度性缺陷”制度性缺陷是指管理部门在社会成员报考公务员的入门资格方面通过各种方式限定了一些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和阻止部分社会成员加入到公务员行列,从而造成了公务员考录的不公平
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的职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二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因此,公务员的考核录用要紧紧围绕这两个职能展开,即考录的公务员要满足能履行这两方面职能的能力就可以
《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六条明确指出对年龄和学历等条件的提出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但同时也明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但事实上,在各级国家公务员考录实践中,省级以上公务员管理部门及招录机关过多过滥地使用了“可以适当调整”这一权力,过多地在学历、年龄、户籍等报考资格上设置了诸多不合理要求
公务员考录的这种制度性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