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我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成果显著选好苗、种活树、育成林成为农民群众的自发行为;“看好自家山、管好自家林”成为林地经营者的自觉行动
我市自启动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业部门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高位推进,使广大农民营造林积极性空前高涨,林地经营者兴林致富活力大增,有效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截至10月底,全市集体林总面积268508
75亩,共发放林权证5158本,签订合同3081份,完成明晰产权267955
4亩,占集体林总面积99
79%;发放林权证245928
2亩,占明晰产权面积的9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市自2009年启动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集体林改工作
我市将该项工作作为破解“三农”难题、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连续三年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党政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市政府十大绩效工程
针对我市集体林权属不清、责权不明、利益分配不合理、林农矛盾突出等问题,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集体林改大学习、大讨论、解决大问题活动,并召开了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大会,对集体林改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各县(市、区)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集体林改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通过全市层层宣传发动,使集体林改政策深入人心,有效破解了基层的畏难情绪,充分调动起了广大农民参与林改的积极性,为大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严明责任、领导带头、监督落实、化解矛盾、注重改革实效贯穿林改工作始终,采取高位推动机制、督导检查机制、定期通报机制、目标奖惩机制,全市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林业统筹指导,乡村具体实施、部门分工负责,上下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市、县(市、区)政府分别出台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确保改革政策、内容、方法与法律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