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劳动合同书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北京市劳动局制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日
第二条乙方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完成的工作数量,到达质量标准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乙方执行的工时制度为工作制
第五条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消费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及其标准
甲方负责对乙进展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平安卫生及有关的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乙方违犯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甲方可按照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展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甲方对乙方的工资分配应遵照按劳分配的原那么,实行同工同酬,遵守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
乙方执行工资制,工资支付时间,工资支付按执行;其中试用期工资为元
第八条乙方的保险待遇按执行
第九条订立本合同所按照的客观情况发生严峻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条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大象法律第十二条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北京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施行细那么》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早三十日以场面方式通知甲方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征询题正在被审查期间,乙方不得按照本条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甲方以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