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事项督办制度5篇重大事项督办制度为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督办机制,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避免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现象,确保各项会议精神及公司领导的指示要求落到实处,确保企令畅通,根据领导的指示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项的定义本制度中的重大事项,是指上级公司要求落实的重大工作,经我公司董事会、党支部会[支委(扩大)会、支部党员大会]、党政联席会、公司工会代表大会(工会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安全专题总经理办公会、公司生产协调会和生产经营分析会等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有关需特别落实的事项,以及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重大事项督办的领导分工及科室职责(一)领导分工
总经理对公司全面工作负总责,副总经理分管综合科、党群科和后勤保障科,副总经理分管供销科及综合科相关业务部分;分管计财科和合同预算科;总经助分管基建科,总经助分管人力资源科
(二)督办科室
综合科为督办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各类重大事项的跟踪、检查和督导工作,加强日常工作落实和制度执行的动态跟踪与检查,并具体督办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生产经营分析会、安全专题会以及各矿、公司科室的呈批件等
党群科负责党支部会、党政联席会、工会会议、团支部会议研究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重大事项
人力资源科、后勤保障科、基建科、计财科、合同预算科、供销科负责以上会议中与本部门工作职责相关的事项
各科室领导(负责人)为督办工作第一责任人
三、督办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落实的督办与检查,纠正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协调组织并列席相关会议及公司指定参加的其它会议,了解掌握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具体内容,做好记录、整理和汇总工作
(三)会议主办部门要形成会议纪要,经分管领导审阅、综合科统一编号后发至有关领导、科室、煤矿或承办人
必要时对上级要求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