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工作者值班接待制度1一、咨询接待制度(一)咨询接待工作原则1、坚持为群众服务的原则
做到态度热情,平易近人,凡法律服务范围内的问题,做到“有求必应”,“有问必答”
2、坚持解纷息诉的原则
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前提下,多做说服、教育、调解工作,力争使问题及时妥善地得到解决
3、坚持抑恶扬善,伸张正义的原则
决不为权势和金钱所左右
(二)咨询接待工作按一听、二看、三问、四析、五答的步骤进行,不允许走过场
(三)建立咨询来访登记本
对上门来访咨询者,一律进行登记,并定期进行抽查
(四)接待工作坚持谦虚谨慎、实事求是、依法解答
(五)对来访咨询者,不得推诿
如咨询事项确不属于援助工作的业务范围,应告之来访者到有关部门申请解决
(六)涉及重大疑难问题,坚持请示汇报,集体研究,然后定期答复
二、案件申请、审批制度(一)接待1、登记基本情况和简要案情;2、听取案情介绍和陈述;3、查阅案件事实材料;4、区分情况进行法律解答或进行法律援助申请前指导
(二)告知1、法律援助概念、援助对象和范围;2、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及不适用法律援助的情形;3、提供法律援助的服务方式:咨询、代书、诉讼、非诉讼等;4、发放法律援助申请表
(三)申请第1页共8页1、申请人在听取咨询解答后,根据自身情况,可提出法律援助申请;2、据实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
申请人对申请表所列项目必须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应证据;3、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a身份证、户口证明或暂住证;b低保证或由申请人所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残疾证,下岗证,失业证等;c案件证据材料;d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4、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同时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四)初审1、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填报《法律援助呈报表》,审核申请人个人情况、经济情况和案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