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一、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员,特别是对急、危重病员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二、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员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员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三、诊断明确需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员,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按转院制度执行
四、如遇危重病员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报请上级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抢救
五、对已接诊需会诊或转诊的病员,首诊医师应在初步检查并书写病历后,再请相关科室会诊或转诊治疗
对于急诊病员特别是危重病员,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
六、涉及两科以上疾病的病员收治,由首诊科室(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会诊,协调解决,有关科室均应协同救治,不得推诿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教授)、副主任医师(副教授)或主治医师查房时,下级医师和有关人员须参加
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一次,一般在固定时间进行;责任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住院(进修)医师对所管病人,每天上、下午至少各查房一次
二、上级医师查房前,住院(进修)医师须认真准备,并把所需各种资料备齐
查房时,主管医师报告病历、目前病情,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随时回答上级医师的提问
上级医师查房的意见和决定,要详细记录在当日的病程记录中
三、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要检查医疗工作中的重点问题,确定疑难、危重病人的诊断及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介绍国内外的新进展、新观点、新疗法;回答下级医师的提问;检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下级医师和护士对诊疗和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