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公司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未然,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为辅,奖惩与个人利益挂钩的原则,确保车辆、司机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的安全管理采用合同式管理办法,由安全经理与总经理签订安全责任书,司机与安全经理签订安全责任书,实行安全责任制,奖惩按合同执行
第二条司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优质服务规范”行车
第三条制定奖惩制度,鼓励司乘人员安全行车,尽量避免交通事故
第四条奖励制度1、每月进行评比,当月无任何一项违规的,给予驾驶员100元/人的奖励;乘务员无任何一项违规与投诉的,给予乘务员50元/人的奖励
2、每月进行统计,当月无违规车辆占总车辆90%以上,给予安检员及安全员200元/人奖励
3、每季度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凡在这一个季度内没有任何一项违规的,再给予驾驶员100元/人的奖励;乘务员在这一季度没有任何一项违规与投诉的再给予100元/人的奖励
每一年再进行一次大的评比,凡在这一年都没有上述任何一项违规的,公司再给予500元/人的奖励
4、拾金不昧500元(含500元)以上的奖励200元,500元以下奖励100元
第五条处罚制度1、一般违章罚款
主要包括禁按喇叭、冲禁行路段、不扣安全带、乱停乱放、压双实线、闯红灯、超速、事故扣证罚款等则由当班司机自负
2、若发生以下情况,公司视情况做出处罚:(1)、严禁迟到与早退,违者罚款20元/次
一年中有10次违规或一个月累计达到3次违规者,公司可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2)、严厉禁止旷工,违者罚款200元/次
一年中旷工5次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2次者,公司可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3)、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公司安全培训例会,若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第一次警告,并写出书面检查;第二次罚款100元并在次月的安全培训会上通报批评;第三次停职培训并罚款200元;第四次调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