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业务实施机构为相关业务部门,是单位政府采购申请的提出部门,其职能:1、申报本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建议数;2、依据内部审批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和实际工作需要编制采购计划,进行政府采购需求登记,提出政府采购申请;3、对政府采购文件进行确认,对有异议的政府采购文件进行调整修改;4、对实行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预中标结果进行确认,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依据中标通知书参加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5、对政府采购合同和相关文件进行备案;6、提出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
办公室负责对政府采购业务进行审核和批准,其职能:1、拟定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更新和调整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细则;2、汇总并严格审核各业务部门提交的政府采购预算建议数、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申请;对需求参数进行审核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政府采购方式;4、对单位自行组织的采购活动加强采购组织实施的管理;5、指导和督促业务部门依法订立和履行政府采购合同;6、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验收;7、组织处理政府采购纠纷;8、妥善保管单位政府采购业务相关资料,政府采购合同文本和验收证明应当同时提交财会部门;9、每季度对政府采购业务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并在内部通报;10、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会部门在政府采购业务中的主要职能:1、汇总编制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下达各业务部门执行;2、及时转发财政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及政府采购相关信息;3、审核各业务部门申报政府采购的相关资料,确定资金来源;4、复核政府采购支付申请手续,办理相关资金支付;5、根据政府采购部门提交的政府采购合同和验收证明,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政府采购业务进行账务处理;6、每月与政府采购部门沟通和核对政府采购业务的执行和结算情况
内部审计部门(如无可成立内部监督评价联合工作小组,非常设机构)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