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工作制度物价管理制度生效日期:2011年8月6日修订日期:为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维护患者和医院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医药价格的管理,更好的规范我院的医药收费行为,健全动态有效的医药价格管理体系,促进我院事业的发展,特制定《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物价管理制度》
第一条:管理原则(一)严格执行政府制定价格
医院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XX省驻济省(部)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修订本)》及以后颁发的补充等文件要求
严禁任何科室和个人在政府规定文件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项目收费标准
(二)健全医院物价管理组织,成立物价管理委员会和物价管理办公室,充分发挥其作用
本着物价管理“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医院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价格管理工作负总责;各科室主任对本科价格管理工作负总责;具体负责物价管理的财务部门(计财部物价管理办公室)对院长负总责;兼职物价员对本科室主任负总责
物价管理办公室不断完善物价管理措施,定期研究解决医院物价管理问题
(三)建立医疗费用查询公示制度、物价审查管理办法、新增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及材料收费申报程序和系统维护办法
强化医院his系统价格库的维护管理,方便患者查询,进一步提高价格信息透明度;计财部物价办定期组织审核和检查收费情况,做到依法合理收费,维护患者切身利益,维护医院合法利益
(四)规范医院退费管理工作
为维护患者切身利益,维护医院合法利益医院建立和完善退费制度
(五)建立患者物价投诉接待处理工作制度
认真细致接待每一位来访和投诉者,真正树立医院“以病人为中心”的诚信形象
第二条:管理形式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实行三级管理形式:第1页共10页(一)主管院长、计财部主任负责对医院的价格管理进行宏观控制
(二)计财部物价管理办公室对医院物价格实行统一管理,设专职物价员,负责全院的医疗服务项目和允许另收费的一次性材料价格收费字典的维护、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