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构建校长资格制度的四个具体对策中小学校长专业化是现代教育发展的一个趋势,校长是重要的教育人力资源,而完善校长资格制度,是教育人力资源管理重要的一环。特别是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学校自主权增大,校长作为学校的最高领导,其责、权、利发生了质的转变,校长的角色与功能也正发生着本质性的变化。日前,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针对校长资格制度进行了调查,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和思考,试图探索一条----校长职业资格制度完善之路。如果说原来校长还只是教育政策和方针的执行者的话,那么,现在的校长就变成了身兼数职:他们是学校利益的维护者、重要决策的制定者、学生发展的监督者以及学校改革的代言人,校长的领导往往是学校取得成功的关键。鉴于此,对校长素质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对校长资格制度也相应提出新的要求。校长资格制度是校长专业化的基本特征,具有必要性、客观性、标志性特点。必要性是指资格设定的条件对校长来讲是必须具备的,这一点通常也表现为下限性,如通常指学历、工作经验(教学经验、管理经验)、技能水平等硬性指标;客观性是指资格标准是客观的、可操作和可把握的,这一点目前表现在量化和客观化的趋向方面,这也是校长资格制度可以通过考试的形式实现的原因之一;标志性主要是指校长资格的具体标准都可以以外化的标志来设定,如经验的标志为资历,即校长的专业技术职称,文化水平的标志为学历等。近日,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校长专业化及其制度保障课题组针对中小学校长资格制度进行了大规模的问卷调查,调查对象为中小学校长(436份有效问卷)、教师(788份有效问卷)、政府行政人员(258份有效问卷),调查范围涉及北京、湖北、四川、广东等26个省市,调查结果揭示了我国校长资格制度的两大现实问题:在职校长学历有待提高,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普及率低且对校长来说意义一般。本文在借鉴国外校长资格制度的前提下,根据三组被试的期望,提出了在我国构建校长资格制度的四个具体对策。现实问题1:在职校长学历有待提高从参加调查的436位校长的个人信息来看,拥有高级职称的占74.3%,本科第1页共5页(54.2%)及以上(硕士4.0%)的学历的仅占58.2%,初任校长时的平均教学经验年限为10.93年,管理经验年限为6.44年。根据美国国家教育统计中心(nces,1997)对全美中学校长所受教育的调查,发现美国中学校长拥有硕士学位者已占97%,且95%以上的人获有教育学或教育行政学硕士学位。可见,我国校长初任时的教学经验和管理经验年限已经超过国外一般的资格标准----5年,但学历有待提高。现实问题2: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普及率低1994年7月,《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首次提到争取1997年左右在全国实行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制度,而接受调查的校长,有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仅占85%,52%的校长认为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对他们意义一般,甚至小或没有意义,用教育统计软件做单个相关样本的非参数检验的结果是差异显著,表明绝大部分校长认为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对他们的意义一般。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普及率之所以十多年都没有上去,与校长培训制度密切相关,如经费来源、培训评价,没有与之相配套的措施,不可能真正发挥培训对提高校长素质的作用。目前,在相当多的地区,在职中小学校长通过参加校长培训,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这一环节也基本只是走一个过场。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人们一般都认为,校长们能放下繁忙的工作来到培训院校参加培训已属不易,至于参训是不是达到目的、合乎要求似乎并不重要。一位长期在一线从事校长培训的教育局长回忆:多年来,除个别人因参训期间缺课过多没能取得合格证书外,基本上没有人因培训考核不合格而不能领到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确,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不是校长任职的必要条件,而是校长上任后的一项任务,虽然政策一再强调必须持证上岗,但这一规定实际上缺乏刚性约束力:在任校长是否参加培训,是否拥有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并不影响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对中小学校长的考核评价及任免。针对上述两个现实,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