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有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公司员工在电力生产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保证国家和公司的财产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1条公司各部门应依照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进行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2条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会议,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职责第3条安全生产目标:1、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2、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第4条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的责任切切实实地落实到每一位员工的身上
同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应做到责任分担,并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第5条定期组织公司员工开展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业务技能
使每位员工做到能够果断、正确的处置各处突发事件
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6条公司成立安全监督机构,并配置及装备,必须满足安全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
安全监督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熟悉本专业技术的人员担任
第7条加强基础管理,认真做好标准的培训和执行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第8条加强技术管理,无违章操作,确保作业安全
四、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第9条每年在公司评选出在工作岗位上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对每人给予奖励;第10条每年在公司汽车队驾驶员中,对安全驾驶行车的驾驶员,评选出2名优秀驾驶员,对每人给予奖励
第11条对发现重大设备缺陷或隐患并及时报告的有功人员,根据情况给予200-1000元奖励
第12条技术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次
若造成事故的,其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