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电监市场〔2010〕171号关于开展新能源发电并网接入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电力企业:为促进新能源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掌握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电并网接入情况,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和《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电监会25号令),电监会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新能源发电并网接入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办输电函〔2010〕268号),决定开展新能源发电并网接入情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调查内容1.风电、光伏发电工程项目建设总体情况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已并网、已建成未并网及在建规模,时间截至:2009年底和2010年6月底);上网电量、未收购电量(已并网发电设施受电网因素影响而未能上网的电量,时间范围:2009年1月~12月和2010年1月~6月)、上网电价;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及规模情况等(时间截至:2009年底和2010年6月底)
2.风电、光伏发电接入系统工程建设情况已建成风电、光伏发电接入系统工程线路长度、投资额度及投资主体(时间范围: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底)
3.风电、光伏发电并网接入措施保障情况风电、光伏发电并网安全性评价执行情况、电网企业接网服务情况、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签订情况等
4.风电、光伏发电并网接入存在的问题接入系统工程与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进度的衔接、并网接入的安全性评价、接入系统工程运行与维护、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签订以及电量未能全额上网等方面问题
5.风电、光伏发电并网接入相关政策建议规范风电、光伏发电并网接入工作、促进新能源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等
二、有关要求1.各电力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于2010年8月31日前将所辖地域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资料的书面材料和调查表格盖章后报华中电监局,同时提供电子文档(文字为WORD格式,表格为EXCEL格式)
2.华中电监局将于2010年9月组成调查组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