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员安全检查考核制度驻矿安监员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实施有效动态监督,促进“安全生产建设达标”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安监部驻矿安监员安全检查工作制度:一、公司安监部安全检查制度1、参加人员
安监部、生产部、机电部、基建部、通风部、调度室管理人员及部室人员均要参加公司安全检查等活动(具体参加人员由各部室负责人指派)
2、请假制度
驻矿安监员有事,必须提前请假,3天以内由部长批准,3天至7天由公司安全经理批准,7天以上由公司经理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否则一经发现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检查要求
严格按安监部制定计划进行安全检查,并参加16点、0点班的安全检查
检查结束要认真总结各类检查存在问题,并及时下达隐患责令整改通知书,此项工作由各驻矿安监员负责监督整改落实,各煤矿在上报整改方案和回查报告时必须由驻矿安监员的签署意见
4、当天检查存在问题属重大隐患规定条款的,当天必须及时向各部室部长汇报,次日早调会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将通报问题纳入月度“安全建设”动态考核之中
二、安监员工作职责范围1、负责公司各矿井下所有工作面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复查工作,并盯住处理隐患
2、负责矿井各系统的安全检查,隐患复查工作,并盯住处理重大隐患
3、负责对井下所有人员的操作行为,规范作业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查处“三违”行为
4、对各煤矿分管安全副矿长、科队长、跟班队干、特殊工种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并负责对所到工作面进行安全评估,负责对机、运、通系统安全周评估
5、负责巷道贯通、排放瓦斯、搬家倒面等特殊情况下的跟班盯现场工作
6、各驻矿安监员必须保证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生产建设矿井每月入井天数不少于18天,每月出勤不少于23天,属国家法定节假日等特殊原因按部室指示执行),每次下井必须检查沿途所有工程质量,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严重问题必须果断挂牌并立即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