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女儿案件始末篇一:从“上访妈妈”唐慧事件看言论作用和法制从“上访妈妈”唐慧事件看言论作用和法制摘要:法律是用以制约一切违法行为的,而言论是用以制约一切不道德行为的强大工具,两者在我国的地位都是十分重要的,它们相辅相成,为构建我们的和谐社会而不懈的努力着
两者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络,但是又有着明显的区别,关键在于它们好像社会的两个守卫,各司其职,一但过了界,那么就有可能引起极其严峻的后果
法律本是一切公平正义,保护每个人合法利益的意味,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时常提起,要学会使用法律武器保护本人
但由于社会制度和法律的不完善,以及各种社会的腐败现象,导致了特别多不公平的冤屈案件不能处理,因而也就出现了像“上访妈妈”唐慧如此的有冤屈而又不能处理的民众,作为一名一般民众,当法院和公安局都不受理他们诉讼时,那么他们能做的出来上诉也别无选择,他们只能通过坚持并引起社会言论的留意来保护本身的权益
法律是独立而必须被人们尊重不可亵渎的,而我们每个人的人权也必须遭到发律的保护
近年来,言论的作用也在各领域得以不断加强,同时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宏大的妨碍
网络水军以及猫扑推客等这些词的出现,为言论造势,这些人借助于网络这个媒介把人们周围发生着的任何事情瞬间被推上言论的风口浪尖,以引起各界关注
使受害人和事件被公众关注,迫于各界压力,特别多腐败和不公平案件得以处理,这确实是言论的作用
关键词:上访唐慧法律言论言论压力作用正文:2006年10月1日晚,唐慧的11岁女儿乐乐和在溜冰场所认识的19岁男子周军辉一起去出租屋看电影,被周在出租屋内强奸
并逼迫她到当地各大酒店、按摩洗浴中心卖淫2006年12月30日,乐乐被救出,但3个月内已被强迫卖淫100屡次,并被医生确诊为严峻的创伤后应激精神障碍和性病
受害者母亲唐慧连续上访投诉,被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依法劳教
物极必反,诚如“哪里有压榨,哪里就有对抗”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