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中心十六项工作制度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廉政建设制度为了加强政府服务中心的廉政建设,确保全体工作人员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根据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为个人谋私利、捞好处
二、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企业和个人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巧立名目收费
三、不准参与经商办企业和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
四、不准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贵重物品和各种有价证券
对确实无法拒绝的应及时向政府服务中心领导汇报并上交政府服务中心监督室
五、不准截留、挪用、私分公款
六、不准向企业或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七、不准参加服务对象邀请的带有交易性质的宴请,以及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
八、不准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出国、出境和国内旅游
九、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过生日、迁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十、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迷信活动和传播淫秽物品
十一、对违反上述十条规定之一,情节轻微的,政府服务中心将酌情处理;情节严重的,政府服务中心将报请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十二、政府服务中心领导、各单位及窗口负责人为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政府服务中心及各窗口工作人员的廉政建设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保证政府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及窗口人员依法行政、廉洁勤政,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府服务中心各责任人工作职责1、政府服务中心领导工作责任
政府服务中心实行领导负责制,对分管工作负领导与监督责任,对因统揽全局不够、总体措施不力造成的后果负主要责任
2、政府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工作责任政府服务中心管理人员是管理各窗口部门的直接责任人,对分管窗口所办理的行政许可服务事项要做到心中有数,对窗口人员要严格按照其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进行管理
对因管理疏忽而造成窗口工作出现差错、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