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政策篇一:文化产业政策法规课后案例分析第十一章著作权·电影学院1、原告某录音录像公司通过合同,依法获得的以摄制电视剧、电影方式改编小说《受戒》的专有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未经该专有使用权人的许可,其他任何人均不得以同样的方式改编、使用该作品,否那么即构成对该专有使用权的进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六)项规定,“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上述行为,“能够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酬劳,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同时不得进犯著作权人按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被告电影学院从教学实际需要出发,选择在校学生王某的课堂练习作品,即改编的电影剧本组织应届毕业生摄制毕业电影作品,用于评定学生学习成果
尽管该电影剧本的改编与电影的摄制未获得小说《受戒》的专有使用权人——原告北影录音录像公司的许可,但该作品摄制完成后,在国内使用方式仅限于在北京电影学院内进展教学观摩和教学评定,作品未进入社会公知的领域发行放映
因而,在此阶段,北京电影学院摄制该部电影的行为,应属合理使用别人作品,不构成对原告依法获得的小说《受戒》的专有使用权的进犯
2、电影学院将电影送往国外参加国际学生电影节,电影节放映该片时,观众除特定的学生、老师外,还有当地公民,且组委会还出售了少量门票,这已超出在本校内课堂教学使用的范畴,违背了著作权法的规定,构成了对录音录像公司依法获得的小说专有使用权的进犯
北京电影学院对其侵权行为应向北影录音录像公司赔礼抱歉
电影学院的侵权行为尽管对录音录像公司以后将以同样方式使用同名作品可能造成潜在的市场妨碍,但侵权情节细微,应酌情予以赔偿
第十章·广告不能
“由于摩纳哥和拉斯维加斯是世界知名赌城,该广告的创意和内容到达了赌博场所示意的宣传效果,违背了《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九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