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加强公司对法律事务的管理,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降低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公司办公室内设法律顾问室,负责法律顾问的组织联络和日常工作
公司办公室通过召开论证会、座谈会,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也可以直接请法律顾问就有关事务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需要委托法律顾问代理案件的,由公司法制办代表公司办理有关委托手续
公司办公室应当为法律顾问履行职责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条公司法律顾问由公司外聘法律专家、律师和法律事务人员组成
公司聘任的法律顾问,应当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并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律师、司法、仲裁等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具体人选由办公室提出建议,公司办公会审定
第四条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1、为公司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信息
2、根据需要协助起草、修改、审查合同、协议、章程、声明、函件等法律事务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
3、协助聘请方处理各类纠纷,与相关部门交涉、发表声明,代理诉讼、仲裁及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等
4、根据需要办理或协助办理有关非诉讼(仲裁)法律事务
5、根据需要对公司职工进行法律培训,协助公司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6、协助公司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根据需要参加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考察、论证、商务谈判、签约
接受委托,参与经济合同及商务谈判,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7、根据需要参与经营项目的立项、调研、资信调查、可行性法律分析、起草合同等法律文件、商务谈判、调处纠纷等工作;8、协助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并提供风险评估及解决方案;9、提供最新法律法规信息,并针对国家新颁布法律、修订法律,就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涉及的问题出具《法律建议(意见)书》;10、参与公司兼并与收购、股权转让、资产出售、重组、改制等事务;11、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参与有关的涉外法律事务的谈判、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