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活动日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我们党的一贯传统,是新时期加强党建工作的需要,也是端正党风、增强党性、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有效措施
为加强基层党员经常性教育,结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本支部组织活动制度,特制定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活动时间:党支部每月确定一个固定活动日,组织党员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时间原则上定在每月10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可视情作出适当调整
二、活动参加范围
党员活动日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
除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可暂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外,其他正式党员、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本支部的党日活动
临时不能参加活动的,要履行请假手续;长期不能参加活动的应向所在支部提出申请,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方可不参加活动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各支部还应根据活动内容,注意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参加
三、活动内容及形式:党支部要根据党日活动的具体内容确定活动形式,每一次活动要有鲜明主题
既可在活动阵地进行活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党员外出活动,形式要多样,具体可供参考的活动形式有:(一)组织学习活动
组织党员就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以及党内制度规定等进行学习
同时,还要结合实际,重点就省、市、区党委、政府重大会议或决策精神进行学习
(1)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并根据不同时期党建工作的需要和要求,开展主题学习活动
(2)开展理想、信念思想政治教育
引导全体党员树立正第1页共6页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开展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自觉遵守党纪党规的能力和遵纪守法的能力,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
(4)开展集体主义、爱国主义道德教育
引导党员爱岗敬业,严格按照公务员行为规范来要求每个党员,不断提高党员的道德修养和政治素质